关于接受丁敬军等四名同志辞去常德市武陵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
常武人发〔2019〕25号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丁敬军等四名同志辞去常德市武陵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
(2019年12月19日常德市武陵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常德市武陵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丁敬军、龚玉龙、龚明生、刘佳源四名同志辞去常德市武陵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由常德市武陵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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