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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文件 常武人发[2014]3号

来源:常德市武陵区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14-03-26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李启忠等115名同志的任命通知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和武陵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武陵区人民法院建立人民陪审员公开选任制度的决议》,经2014年3月17日武陵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现任命李启忠等115名同志为区人民法院第三届人民陪审员,任期到本届人民代表大会届满为止。

  李启忠、曹先辉、易友贵、罗安华、文爱明、彭梅华、

  熊淑华、邓贵方、蔡永忠、周  群、曾庆国、徐宗玲、

  姚维德、谢亮华、毛建钧、李立波、杨  斌、康文芳、

  周林霞、庄雨昆、谭  华、赵镁甄、戴为龙、曾德维、

  黄文柏、谢  兰、张  平、傅  艺、罗  成、沈长清、

  任芙蓉、周  峰、史井岚、雷文峰、陈小明、梅  峰、

  彭仕强、李淳利、胡  彤、蒋祥弟、胡小明、唐  龙、

  唐曼林、肖  智、欧有恒、刘道华、谢小平、龚治安、

  熊新仁、罗  莉、何  鸣、张俪龄、万跃平、童建华、

  伍育林、肖桂中、袁振华、蒋小其、吴桂桃、张  帆、

  石  妍、陈仕文、王立娟、杨庆华、彭  飞、蔡卉红、

  丁丽斌、池文华、丁向阳、阳玉兰、彭爱华、杨淑娟、

  毛艺蓉、黄  莉、陈学贤、孔长春、刘政铄、罗朝珍、

  陈  冲、陈祥谋、刘新兆、王  燕、张建军、符兴辉、

  赵金霞、徐  胜、贵体健、杨淋云、盛海云、戴  敏、

  姜全峰、郑  涛、徐泽林、徐后良、傅孝文、徐海国、

  孙新民、尹小华、戴  勇、杨丕进、沈少芳、王世昌、

  张为桥、张治辉、高  敏、彭孝和、段武军、苏志安、

  刘则清、刘保学、吴维喜、伍照球、谢全平、雷  蓉、

  熊德昌

  根据《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区人民法院第二届人民陪审员任期已届满,其人民陪审员的职务自动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常德市武陵区人大常委会

                                                                      201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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