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信息公开>财政信息
索引号: WL094-20200601-000000 发布机构: 常德市武陵区人大常委会
发文日期: 2018-01-29 主题分类: 财政信息
关键词:

武陵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常德市武陵区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18-01-29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在本区内遵守和执行;

  (二)领导或主持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三)召集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四)讨论、决定本区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五)根据区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六)监督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七)撤销本区内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八)撤销区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九)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在区长和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十)根据区长的提名,决定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并报上市人民政府备案;

  (十一)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二)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区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区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十三)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市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区编办核定,武陵区人大常委会现有8个正科级工作机构,所属单位0个,全部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内设8个委办分别是办公室、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环境资源保护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

  区人大常委会无所属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所有收入、支出及专项资金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经费拨款、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司法公正行、农民健康行、环保世纪行等专项资金;主要涉及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收支总预算1128.69万元。

  1. 收入预算。2018年收入预算1128.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58.69万元,占93.8%(其中,经费拨款1043.69万元,占98.59%;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5万元,占1.41%)。2018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142.04万元,增长14.4%,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133.0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车补与干部工资福利提高。

  2. 支出预算。2018年支出预算1128.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4.36万元,占77.47%;项目支出254.33万元,占22.53%。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813.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8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91万元。2018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133.04万元,增长14.4%,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149.4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车补与干部工资福利提高。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58.6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743.57万元,占70.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81万元,占2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4万元,占1.46%;住房保障支出68.91万元,占6.5%。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较上年增加133.04万元,增长14.37%,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140.4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车补与干部工资福利提高。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04.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1.5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综治奖;公用经费81.97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党建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交通费、老干经费。

  2. 项目支出:区人大常委会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254.33万元。其中机关运行经费254.33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农民健康行,民族团结进步行,环保世纪行,财政监督,部门预算,预算审查,个案监督,文件备案审查,司法公正行,人大制度研究会,人大兼职委员活动,人大代表经费等。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区人大常委会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6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60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0万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持平。其的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坚持“三公经费”预算只减不增的原则,实施公务支出源头控制。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区人大常委会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2018年区人大常委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36.3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9.84万元,增长9.74%,其主要原因是人均公用经费调标增加及新增财经专家组经费。

  2. 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区人大常委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5万元。

  3.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区人大常委会共有车辆0台。

  4. 其他情况说明。无重点项目预算。

  八、名词解释

  1.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 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 “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武陵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